當老師是辛苦的工作,不太能生病,因為一旦請假要補課,對家長、學生、自己都造成麻煩,還會有趕上課進度的問題。
當老師是良心的工作,因為這個社會對老師工作的期待很高,但對老師的尊重卻愈來愈少。
當老師是需要體力的工作,因為要事前備課,課堂上奮力教課,課後用自己的時間改作業,關心學生學習狀況,還要課後補救教學。
好的老師不僅僅只是在課程上傳達專業的知識,更要能整合解說讓學生聽得懂,更好的老師是親身實踐知識或身體力行給學生看,最棒的老師是能鼓舞激勵學生、培養引導他們批判性思考能力,讓他們的未來往正面發展,或對學生的人生有深刻的影響!
好的老師讓你上天堂 🌈 ,不好的老師讓你每天的課堂像地獄 👻 。
明(9/28)天就是教師節了,我的生命中有不少影響我深遠的老師,你呢? 別忘了抽空跟他們說聲「教師節快樂」哦!
Gary Love Share (Gary愛分享) 也在此祝福所有辛苦用心的老師們「教師節快樂❤❤」!
歌手王力宏一直是我很欣賞的歌手,因為他很努力、謙虛、有才華、音樂好聽,而他跟粉絲的互動算是華人明星中最頻繁、最用心的,也因此他擁有廣大的臉書及微博粉絲,而他之前首度在「多倫多」直播他的「火力全開」電影演唱會首映會,微博更有高達好幾十萬粉絲同時觀看他的直播,由此可見他有多受歡迎。而也由於他的粉絲橫跨全球各地,所以他發的文章幾乎都是中英文並用,非常貼心!此外,因為他是在美國長大的,所寫的英文就是 native speaker 會用的字眼。
學習英文如能與自己欣賞的歌手結合,或時常聆聽名人講的話,其實也挺有趣的。對我而言,觀看力宏臉書所發佈的訊息也是一個學習英文的好途徑。今天我們就來看看力宏最近在臉書發布了消息,一起來跟王力宏學英文吧!
在這篇文章中我們能學到不少實用的單字,例如:
1. paternity leave: 陪產+育嬰假 (父親申請的)(美國)
2. maternity leave: 產假+育嬰假 (母親申請的))(美國)
其實因為台灣與美國的規定不同,所以其實翻譯也會有所不同。
依台灣〈性別工作平等法〉規定,父母雙方都可申請 parental leave「育嬰假」在家中照顧3 歲以下幼兒。就我在網路上查到的資料,在美國通常直接用maternity leave一詞,包含女性生產及照顧嬰兒所需的休假,男性則為paternity leave。
而台灣因為產假與育嬰假分開,因此在英文翻譯上,比較適合用 maternity leave 及 paternity leave 分別來表示「產假」及「陪產假」。
此外,上述兩個字如有加 paid, 如 paid paternity leave 或是 paid maternity leave 就是有支薪的產假/陪產假,而 paid annual leave 就是「有支薪的年休」,其實就是我們平常所說的「特休」
3. post-partum depression: 產後憂鬱症
4. have been through it once: 曾經經歷過一次.
have been through something= 曾經經歷過(體驗過)..事
另外,大家也很常說 (I have) been there, done that. 表示你剛剛說的事情,我也曾經經歷過了。 來看看例句。
A: I don't think it is easy to make a long distance relationship work.
B: (I have) been there, done that.
王力宏真的是很用心的父親,他之前也在臉書發佈他與女兒在泳池玩水的畫面,而這次他也特別為了另一個寶貝請了2 個月的「陪產+育嬰假」,由此可見除了他的音樂事業外,他對家庭生活也非常重視,是現代父母的典範!
回到今天要與大家練習討論的主題,那就是在他的文中有一句話:
Studies show it's good for building strong family interaction, decreasing postpartum depression and...having been through it once before guys, my two cents is, it's just an awesome time to bond.
其中有一句 my two cents is ....,大家覺得 my two cents 在這兒是什麼意思呢? 請作答! (答案在最下面,建議先作答再來對答案哦!)
(A) my experience (我的經驗)
(B) my opinion (我的意見)
(C) my understanding (我的了解)
(D) my value (我的價值)
答案是 (B)
my two cents 是「我個人小小意見」(供你參考) 的意思,相當於 my humble opinion. 來看看下面的例句,大家應該會更了解 my two cents 的用法。
(1) I don't agree with Gary. His suggestion is not realistic. But that's just my two cents.
(2) Just to add my two cents, I believe changing the brand name will be a better idea.
(3) A: I think English is very important. Everyone has to learn English.
B: Well, I don't think everyone has to learn English because not everyone uses English in his/her daily life. But it's just my two cents.
再來看一下 VOA Learning English 針對 my two cents 用法拍攝的影片,相信你會印象更深刻! 大家喜歡今天的「跟名人學英文」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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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人稱羨的金童玉女夫妻 Brad Pit 及 Angelina Jolie 於日前公佈「離婚」的消息,為演藝圈投下震憾彈,而他們離婚的理由為「無法化解的歧異」!
自從他們在一起後,雖然有不少人因為很喜歡 Brad Pit 前妻 Jennifer Aniston 的關係,認為 Angelina Jolie 是第三者 (mistress; the other woman),而因此不看好、也不祝福布裘戀。但這些年來布裘兩人在一起後陸續認養 (adopt) 不少小孩,在公開場合出席活動時也是十指緊扣,如膠似漆 (lovey-dovey),後來媒體還給他們一個 Bragelina 的稱呼 (Brad + Angelina)。而當 Angelina Jolie 公開她動「乳房切除手術」(mastectomy) 消息後,Brad 不吝表現對她的呵護及支持,應該也是羨煞不少人,後來連原本不看好他們的人似乎也漸漸轉為祝福他們。但跌破大家眼鏡的是,當他們修成正果後,大家以為會從此過著幸福快樂日子的同時,竟傳出了離婚的消息,令不少人吃驚。
然而,媒體真的是很愛興風作浪 (make waves), 竟還想去問 Brad Pit 的前妻 Jennifer Aniston 對「布裘戀離婚」一事有何感想? 雖然不知道 Jennifer Aniston 的真正答案是什麼,但網路盛傳她很開心的微笑照片,知道內情的人表示 Jennifer 說這是報應 (karma),她早就覺得他們會分手「只是時間的問題」 (It's just a matter of time). 唉! 媒體何必又將往事都扯在一起呢? 這樣子三人一定都覺得很難堪呀!
一直以來我都覺得 Angelina Jolie 是個很作自己的人,對於她是否是第三者我不太清楚,也不做任何評論,但她在電影裡面的表現總讓人驚艷,不管是「古墓奇兵」(Tomb Raider) 或是「特務間諜」(Salt),「黑魔女: 沉睡魔咒」(Maleficient) 、「 陌生的孩子」(Changerling)。此外,她對「難民」(refugee) 的關懷及人道精神,也在她的書中一覽無遺。因此,不論這一對神仙眷侶將來是否有機會復合,現在媒體的重點都關心他們是否有簽任何婚前契約 (pre-nup; prenuptial agreement), 但我想他們的重點不是錢,也不是瞻養費 (alimony payment),而是孩子的監護權 (custody) 及探視權 (visitation rights) 。不管他們的離婚官司結果如何,在此還是衷心祝福他們將來都能過得更好,孩子也能平安健康長大。
最後回到今天的主題,大家知道「無法化解的歧異」的英文怎麼說嗎? 請先作答! (答案在下面哦!)
(A) unchangeable difference
(B) unsolveable difference
(C) unexplainable difference
(D) irreconcilable difference
答案就是 (D).
reconcilable (adj) 可化解的 , 而加了 ir 後,即為相反詞。
irreconcilable (adj.) 不可(無法) 化解的
difference (n.) 不同; 歧異
所以「無法化解的歧異」= irreconcilable difference
這個詞以後會常在藝人的八卦新聞中出現,我相信你會常聽到的,快將它記起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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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著廉價航空的盛行,台灣人去日本、韓國、新加坡、菲律賓、新加坡、泰國、越南、馬來西亞自助旅行愈來愈普遍,因為相對來說廉價航空的票價較低(只要能掌握促銷時機訂票的話),自由行彈性較多,也較能深入體驗當地的文化。最近有的家族旅遊及公司旅遊,也開始訂廉價航空的機票,也許為了省錢,有的告知旅行社「只需要地陪(當地導遊) 即可,領隊就不用了」。最近有身邊的朋友問我,這樣子發展下去,即使還是有團體行,「領隊」還有生存的空間嗎? 以後大家是不是就不太需要「領隊」了呢? 團體行有「導遊」不就夠了呢?
Well, 這是個挺有趣的問題! 大家覺得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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